大家看到這個標題一定覺得有點奇怪。如果你是流行音樂、時尚文化的愛好者,一定知道這幾天拜訪台灣的Lady Gaga,她全身上下舉手投足都充滿了個人品味與風格,敢穿又敢說,一副大無畏風格;強調個人的獨特性,甚至大聲說出自己是雙性戀,要大家做自己;這些在以前的藝人來說也真的算是少見。而這樣的風格,剛好遇上了這樣一個資訊快速流通的時代,每個人都可以在這樣的時代於網路上展現自己獨一無二的特性,女神卡卡的風格,就好像是引領了當代的潮流,也因此獲得了無數「小怪獸」的擁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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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在台灣本島,除了「來自外星」的Gaga女神外,(她自己都說自己是外星人)這幾天還有個很有Guts的人,就是敢於起訴李登輝前總統的黃世銘先生。畢竟李先生雖然已經高齡九十多歲,但是對於台灣政壇還是有無可忽視的影響力,也有不少崇拜李先生的「信眾」,甚至遍及海外;而這幾天黃世銘檢察總長敢於對李登輝前總統依貪污罪起訴,說真的必須要佩服他的勇氣,尤其當在野黨不斷地質疑起訴動機,懷疑根本是政治栽贓的時候,黃世銘的幾個發言真的是讓人印象深刻,畢竟也都言之成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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像是當有人懷疑是否為政治追殺?黃世銘回應「難道只能辦老百姓?」為何選在選前辦?「難道選前是法律空窗期?」只傳一次就起訴?『李都推稱「不知情」、「不清楚」、「忘記了」,這樣的答辯,再傳十次也沒用。』甚至還說「選舉期間絕不是違法政治人物的保護傘,國安密帳案都已拖延了八年,難道要像江國慶案拖過追訴期限消滅嗎?」

 

這真的是普通人都很難回應的回應。畢竟台灣這幾年真的已經是讓人感覺「每年都在選舉」了,如果這樣的狀況下,難道每年都不能起訴犯重案的政治人物?每個起訴都要被以「政治化」的眼光看待?因為是重要政治人物,就不能被調查嗎?

黃世銘檢察長敢做,如果李登輝認為自己沒有罪,就說清楚、講明白,而若是已經有很多人把李先生指出來,有事證了,當罪證確鑿,起訴自然是應該,「硬起來」是當然!

 

幸好這個世界有Gaga,因為Gaga,讓這個世界更加多元開放,她的走紅也象徵世人對於各式各樣的議題有更多的包容性;也幸好我們有黃世銘,敢於辦案而不分藍綠,因為這樣,是非公理才能彰顯,社會正義才能伸張;也唯有這樣,才讓我們在視聽太過多元混淆的時代,還能有個清醒、清明的聲音存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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